壹、時間:中華民國115年5月27日(三)上午10:00
貳、地點:中華佛寺文教會館(高雄市鼓山三路51巷61號)
叁、出席:120人(應出席人數187人,出席104人,委託16人)
肆、列席: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蔡翹鴻副局長
伍、主席團:理事長道融法師
                      副理事長圓戒法師
                      副理事長惟宏法師
                      名譽理事長如均法師
                      理事傳燈法師                                                                                                                         記錄:梁雅琪
陸、主席團致詞: 
理事長道融法師:
        如均長老尼、傳燈長老、兩位副理事長圓戒法師跟惟宏法師、諸位長老法師、貴賓大德、秘書長、協會工作同仁以及志工菩薩,大家早安阿彌陀佛!
        今天是佛寺協會第九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也是我們一年一度回到佛寺文教會館的日子,感恩所有護持佛寺協會的法師居士大德,會館才能建造的如此莊嚴,感謝秘書長的細心安排,從美食點心茶水、結緣品、伴手禮,每年一次來會館都有回家團聚的感覺,讓人親切又溫暖。尤其看到大家不畏天氣炎熱、路途遙遠而來,更是由衷的感動與感謝!
        今年是家師捨報十週年紀念日,很多人問我要如何紀念他老人家?思及家師與佛寺協會及諸位長老法師的深厚因緣,我與常住師兄討論的結果,決定選擇在今天與大家結緣,除了由淨覺院提供大會紀念品,也委託秘書長另外選購一份禮物與今天出席的法師代表與貴賓大德結緣,還有今天的午齋及法師供養,請大家歡喜納受,希望讓大家賓至如歸!
        雖然許多道場都面對僧團老化凋零的嚴峻考驗,但是佛寺協會每年新春團拜、還有每次理監事會,都承蒙許多道場法師提供場地及熱忱的接待,以及常年的發心護持,我身為理事長實在非常感恩也藉此聊表小小心意,並祝福諸位長老法師、貴賓大德,身體健康、萬事如意、法喜充滿、阿彌陀佛!
副理事長圓戒法師:
        前理事長如均長老尼、前副理事長傳燈長老、理事長道融法師、副理事長惟宏法師、各位理監事及寺院代表,阿彌陀佛。
        非常高興大家來到熱情如火的高雄參加一年一度會員代表大會,佛寺協會與一般的教會組織有別,我們的成員是以道場為單位, 而每年相聚都不僅是開會員代表大會,更是各道場交流的最好時機。
        前幾天有一個新聞,屏東有一所國小配合母親節舉行品德教育活動,用浴佛方式教導「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的觀念,因有些家長認為宗教活動不該進入校園,經過媒體斷章取義報導就成為聳動的新聞「小學生排隊幫佛像洗澡 家長轟超扯:校園變道場?」,藉由開會是大家相聚探討社會議題,以及該如何讓佛教不僅在個人修行或是社會上的表現方式都顯示出良善的一面,彼此交流把握學習成長的最好時機,預祝今天大會圓滿成功,阿彌陀佛!
副理事長惟宏法師:
        理事長道融法師、副理事長圓戒法師、前理事長如均法師、傳燈長老、諸山長老大和尚、和尚尼、諸位長官、大德菩薩,大家早安,阿彌陀佛。
        首先感謝理事長及淨覺院今天的發心與結緣還有供養,也感謝每次活動協會志工熱忱的接待,記得佛寺協會民國81年成立籌備會時,還是借用隔壁龍泉寺的場地,卅多年過去了,在理監事與各會員道場大家的護持、秘書長及同仁志工們的共同努力之下,除了建立文教會館,協會也一直秉持服務佛寺會員的初心,協助解決各種爭議,凝聚共識,保護寺院權益,這並非一朝一夕,一蹴可幾,得以運作至今,我們很珍惜也深感欣慰,只是時代不同,佛教面對的環境及各種挑戰越來越多也越難,我們唯有更加團結合作、勇往直前,才能將佛法推廣出去,佛寺協會是我們共同的記憶與成果,期盼大家續予護持與珍惜,願會議圓滿順利,大家健康如意!
常務理事智旭法師:
        理事長、各位法師、各位長官、各位居士大德,大家好,社會若要安定發展,人心就必須安定,而安定人心最好的方式就是佛法,以前長老們經歷戰亂後能將佛法帶來台灣,建立叢林規矩、法脈傳承等等,非常不易,反觀現在,許多人想親近佛法卻找不到善知識,所以每位法師都有責任弘法利生、更深入佛法、對社會做出貢獻,祝大家法喜充滿,阿彌陀佛。
柒、列席貴賓致詞: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蔡翹鴻副局長:
        理事長、兩位副理事長、如均長老尼、傳燈長老、諸位法師諸位居士大德,大家午安,每年會員代表大會是民政局跟各道場交流的最好機會,感謝秘書長長期以來對地方政府在推動宗教相關業務方面給予許多建議,在高雄市政府在與中央單位溝通時也提出很多方向跟指引,協助做出適當的政策研判與措施處理,讓市府在施政上能滿足及貼切宗教界實際需要,謹代表市府對協會表示感謝。
        未來高雄仍將秉持最友善城市之名,持續協助解決宗教團體可能遭遇之問題,也歡迎各道場隨時提出宗教界所需的施政方案,最後祝福活動成功、佛法長存、法輪常轉、佛光普照、心想事成,謝謝大家!
捌、報告事項
秘書長報告:
        很感謝各寺院代表及諸位長老法師居士大德踴躍出席,尤其是許久沒見的如均長老尼,長老尼在加護病房的期間,弟子宗詳師父竭盡心力照顧,甚至睡在車上以便就近照護,陪伴長老尼度過漫長的療程恢復至目前狀況,令人感動!還有傳燈長老,因為睡眠不佳身體較為虛弱,也是由弟子協助寺務,這正是僧團的意義,人是最無常的,如果有緣聚在一起,一定要互相珍惜,祝福各位師父身邊都有人傳承、提供足夠的支撐能量,再次感謝各道場無畏豔陽及路程來參加會議!
        協會的工作內容除了協助各道場辦理信徒大會及執事會議等相關業務、申辦變更負責人及印鑑章∕信徒或執事名冊∕組織章程、申報收支決算等等,更重要的是參與主管機關內政部的會議,藉機了解中央政策並提出建議,近來很多新北市道場接獲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的消防安全檢查通知,以前宗教設施只要總樓地板面積未達500平方公尺是無需列管的,經查,內政部因114年發生數起住宅火警意外事故,決議擴大公安申報範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並召開會議就各類應申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場所做進一步認定,其中包含宗教建築,會後函文各救災救護大隊執行消防安全檢查行政指導,但因宗教建築並非全部空間都提供公共使用,協會也已內政部建議「應依據宗教建築實際使用狀況建立分級制度」,期盼修訂相關規定。
        另一個要提醒各道場的是報稅問題,宗教團體如果沒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依法免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但有些道場因投資金融商品(如購買債券、信託基金)等,有配息收入卻忽略申報,致遭國稅局罰款。
        本次大會紀念品準備了電子薰香爐,感謝理事長及淨覺院發心,另外還加碼與每位與會者結緣「汝窯茶杯六入組」,今天的點心盒、壽桃、午齋也都由理事長提供!鹽水修德禪寺傳惠法師今天又帶來熱騰騰的玉米與大家分享,也提供護膝給有出席的會員、華雨精舍明聖法師提供鳳梨酥,再次感恩各寺院會員、長老法師、大德居士長久以來對協會的支持與關懷,祝福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一)114年度監事會監察報告,由常務監事智山法師代為宣讀。
(二)114年度理事會工作報告。
玖、討論提案:
第一案
案由:本會114年度(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決算(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基金收支表、資產負債表、 財產目
   錄、各項捐款明細表),提請審議。
說明:本決算書已提經115年3月11日第9屆第4次理監事會議審核通過。
決議:經全體出席會員同意照案通過,並呈報內政部備查。
第二案
案由:本會115年度(115年1月01日至12月31日)工作計畫,提請審議。
說明:本工作計畫已提經115年3月11日第9屆第4次理監事會議審核通過。
決議:經全體出席會員同意照案通過,並呈報內政部備查。
第三案
案由:擬將本會準備基金新台幣300萬元(中國信託定存)捐贈予財團法人佛寺文教基金會,作為運用於佛寺文教會館軟
           硬體建設維護修繕及舉辦多元教育活動等項目,提請審議。
說明:本工作計畫已提經115年3月11日第9屆第4次理監事會議審核通過。
決議:經全體出席會員同意照案通過,並呈報內政部備查。
第四案
案由:本會115年度(115年1月01日至12月31日)收支預算表,提請審議。
說明:本預算表已提經115年3月11日第9屆第4次理監事會議審核通過。
決議:經全體出席會員同意照案通過,並呈報內政部備查。
第五案
案由:本會為響應內政部推動宗教團體投入防災士培訓,訂於115年7月7、8日(二、三)〈農曆5/23、24〉委託國立高雄
           大學災害防救科技研究中心防災士培訓機構於本會館辦理「防災士培訓課程」,歡迎各寺院派員參加。
說明:本案已提經115年3月11日第9屆第4次理監事會議審核通過。
決議:經全體出席會員同意照案通過,並呈報內政部備查。
第六案
案由:本會為提供各道場多元學習機會,擬訂於115年9月22日(二)、23日(三)(農曆8月12、13日)二天,假新竹
           玄奘大學舉辦寺務管理與發展研習(課程內容詳研習計劃),提請討論,並請各道場踴躍參與、發心贊助經費,共
           襄盛舉。
決議:經全體出席會員同意照案通過,請各道場踴躍參加,因住宿房間有限,請提早報名。
壹拾、臨時動議
案由:據本會新北市院會員反應接獲「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救護大隊消防安全檢查行政指導通知單;需於五月底前完成消防
           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未依期限辦理處理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嚴重造成各道場之恐慌,提
           請內政部惠予協調。
說明:
    一、內政部曾102年推動「寺廟教堂等宗教設施申請防火標章認證推動計畫」,依據宗教設施之使用特性區分型態及火
           災風險,而非僅將宗教建築歸於乙類第5目。
    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宗教類(E)類據其指導通知單所示,應辦理項目包含:消 防安全設
                   備、檢修申報、防火管理、防焰規劃四項,各項目皆有罰則(含罰鍰2萬至30萬不等)。
    三、各道場因建築規模及其使用目的不一(如自修型精舍),甚至居住人數僅3至5人不等。
    四、補辦登記寺廟因未請領建築執照,擔心申報後會遭舉發違章建築,導致不敢申報。
決議:提請內政部協調各縣市政府消防局,於寄發指導通知單訂定相關輔導作為(如洽詢窗口、合格專技人員或檢修機構
           參考名單等),並研商於寺廟申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時,排除私領域,考量以提供公眾使用之空間為申報範圍
           之可行性。
壹拾壹、歡迎三位年輕比丘法師:華雨精舍新任住持長定法師、嘉義般若精舍圓海法師、新營興隆寺監院傳正法師,並分別自
              我簡介(略)。
壹拾貳、合照,午齋及領取紀念品
壹拾叁、散會:下午一時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