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慧精舍(新北)
妙慧精舍(新北)

入山門後走三段蜿蜒的坡路始至本棟建築

二層樓房建築

一樓殿堂

地處僻靜山區

大雄寶殿
妙慧精舍位於新店北宜路二段615巷山坡上二千五百多坪土地,係印順導師於民國56年(公元1967年)贈予弟子明徹及慧琳兩位師父,作為建寺修行之用。兩位師父歷多年辛苦經營,始完成一棟二層樓房建築,設有大殿、講堂、寮房,並於民國73年(公元1984年)取得台北縣政府之寺廟登記證,管理人由明徹法師擔任,慧琳法師為住持,土地則由兩人各分持二分之一。不料世事無常,二人理念逐漸分歧,遂至分道揚鑣,民國79年(公元1990年)明徹法師搬離返回澎湖,欲賣土地,更因慧琳法師堅持土地應更名為妙慧精舍所有而對簿公堂。明徹法師於民國93年(公元2004年)以假債權方式欲賣土地,遭台灣高等法院民國99年(公元2010年)2月25日以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刑事判決確定,其原持有之二分之一農地由法院直接判決予妙慧精舍。

客廳

簡樸的生活空間

慧琳法師堅守妙慧精舍六十載
